建设项目选址审批

事项名称: 建设项目选址审批
事项类别: 承诺件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
收费标准及依据:
申报条件:
办理流程: 办理本事项的办理流程,文字描述。应以序号形式表明流程顺序。
承办单位(部门): 县住建局规划股
责任科室: 将乐县住建局
办理地址: 将乐县水南镇三华南路30号、353300、将乐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办理时间: 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联系方式: 0598-2324396
监督电话: 县效能办电话:0598-2334567 将乐住建局局办公室:0598-2322249
受理形式: 网上申请和预审,窗口纸质材料收件受理(收到纸质材料后才能受理)
序号 材料编码 材料名称 材料分类 材料说明 表格模板下载
1 003785552XK04401_01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
2 003785552XK04401_02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 003785552XK04401_03 《建设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 003785552XK04401_04 满足规划要求的建设基地1:1000现势地形图及电子光盘各1份
5 003785552XK04401_05 经县政府批准的该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
6 003785552XK04401_06 建设项目选址方案及电子光盘各1份
7 003785552XK04401_07 政府或有关上级部门同意意见或会议纪要(涉及到水利、消防、卫生防疫、电信、电力、环保等须有该部门意见)
8 003785552XK04401_08 大型建设项目、对城市布局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对周边环境有特别要求的建设项目,应附送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做出的选址论证意见及有关部门对建设项目规划的要求和意见

【打印】 【收藏】 【收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