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场):
《漠源乡2017年度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分配方案》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漠源乡委员会
漠源乡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17日
漠源乡2017年度第二批中央财政扶贫资金分配方案
根据《将乐县农业局、将乐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度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的通知》(将农〔2017〕165号)文件精神,划拨给我乡中央财政扶贫资金4400元,为使中央财政扶贫资金惠及更多的贫困户,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现将分配方案制定如下:
一、分配对象和资金用途
用于我乡建档立卡贫困户2017年以来已实际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林下经济、农产品加工、电子商务、“农家乐”等项目。
二、资金补助标准
每只鸡、鸭等小型家禽养殖补助10元;
每头生猪等家禽养殖补助100元;
每亩水稻、田螺补助50元;
单户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0元,单户补助资金不足100元的补足100元。
三、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住村工作队逐一入户建档立卡贫困户,调查贫困户2017年以来已实际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林下经济、农产品加工、电子商务、“农家乐”等项目规模情况,填写入户调查表,由住村工作队签字确认。
(二)公示公告。根据入户调查情况和补助标准,对已实际发展种植业、养殖业、林下经济、农产品加工、电子商务、“农家乐”等项目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实际补助进行进行测算,报乡党委政府进行研究讨论,乡村两级进行公示公告。
(三)划拨资金。公示无异议后,根据《漠源乡2017年度贫困户第二批发展生产补助资金分配表》,将分配给贫困户的扶贫资金通过社保卡进行发放,住村工作队进行逐户入户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