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三明市农业局《关于下达2017年市本级预算内第二批扶贫专项资金的通知》(明财(农)指〔2017〕83号)精神和有关要求,本批次市本级预算下达我县2017年扶贫专项资金35万元,其中:造福工程集中安置区补助5万元。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三个方面的建设项目:
1.贫困村项目:
重点支持贫困村折股量化扶贫项目;“家门口扶贫就业工程”项目;支持“贫困村+贫困户”光伏扶贫项目。
2.造福工程集中安置区项目:
对列入今年第一批造福工程集中安置区的给予补助,安置规模在20-49户的给予5万元补助。
3.支持扶贫改革试验创新示范项目。
根据我县工作实际,补助余坊乡余坊村“贫困村+贫困户”光伏扶贫项目30万元,在脱贫攻坚期内,收益部分应安排一定比例用于余坊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攻坚;补助白莲镇造福工程集中安置区5万元。
附件:2017年市本级预算内第二批扶贫专项资金分配表
将乐县农业局
2017年市本级预算内第二批扶贫专项资金分配表
乡镇 |
补助项目 |
补助金额 |
白莲镇 |
造福工程集中安置区 |
5 |
余坊乡 |
余坊村“贫困村+贫困户”光伏扶贫 |
30 |
合 |
|
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