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教育局:
你局《关于变更将乐县实验幼儿园户外活动场所建设项目建设规模与内容的请示》(将教[2017]111号)收悉。县实验幼儿园户外活动场所建设项目已由我局以将发改投[2017]57号文批准实施。现因建设施工过程对学校大门及原户外活动场地造成破坏。经研究, 同意对原批复将发改投[2017]41号文内容与规模进行调整变更,变更项目建设规模具体如下:
新增大门及围墙的修复约60米及原户外活动场地修复约2230平方米,其中塑胶地面约700平方米,吸水砖地面约1300平方米,火烧板地面约230平方米。其余不变,变更后项目总投资由50万元增加至98万元。
将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