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4_6_199209部门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xls

将乐县财政局关于下达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通知

来源: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15日      浏览量:{{ pvCount }}      【字号:    

各乡(镇)财政所:

  2016年5月8日凌晨至10日,我县出现强降水,特别是金溪流域出现大暴雨到特大暴雨,受暴雨影响,金溪全流域发生洪水,中上游发生大洪水,全县受灾严重,给我县造成了严重损失。

  为支持各乡(镇)做好灾后恢复生产工作,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通知》(明财农指【2015】9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农业生产救灾资金40万元(具体分配详见附件),款列“2130119防灾救灾”预算科目。请按本乡(镇)范围内各村受灾情况,及时拨付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确保农业生产救灾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15年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分配表


/upfile/20167/193_1_15104524将财(2015)54号附件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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