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财政所:
2016年5月8日凌晨至10日,我县出现强降水,特别是金溪流域出现大暴雨到特大暴雨,受暴雨影响,金溪全流域发生洪水,中上游发生大洪水,全县受灾严重,给我县造成了严重损失。
为支持各乡(镇)做好灾后恢复生产工作,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的通知》(明财农指【2015】9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下达农业生产救灾资金40万元(具体分配详见附件),款列“2130119防灾救灾”预算科目。请按本乡(镇)范围内各村受灾情况,及时拨付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确保农业生产救灾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15年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分配表
/upfile/20167/193_1_15104524将财(2015)54号附件1.xls